產權經紀人_什么是產權交易市場、機構和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機構?

  狹義的產權交易市場是指各類產權交易的場所。廣義的產權交易市場是指交換產權的場所、領域和交換關系的總和。產權市場不但包括產權交易機構本身,還包括了圍繞產權交易機構建立起來的市場服務平臺、交易服務網絡、中介服務體系以及與之相關的交換關系和法規體系。
 

  產權交易機構,是指以從事產權交易活動為主要內容,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法人機構。在組織形式上,產權交易機構有采用事業法人制,也有采用公司制。
 

  《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轉讓管理辦法》規定,從事金融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活動的產權交易機構,應當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
 

  (2)具備相應的交易場所、信息發布渠道和專業人員,能夠滿足金融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活動的需要;
 

  (3)具有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產權交易操作規范;
 

  (4)能夠履行產權交易機構的職責,依法審查產權交易主體的資格和條件;
 

  (5)連續3年沒有違法、違規記錄;
 

  (6)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公開披露產權交易信息,并能夠按要求及時向省級以上財政部門報告場內金融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情況。
 

  《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國資委財政部令第32號)第五十四條:‘’ 省級以上國資監管機構應當在全國范圍選擇開展企業國有資產交易業務的產權交易機構,并對外公布名單。選擇的產權交易機構應當滿足以下條件:
 

  (一)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未從事政府明令禁止開展的業務,未發生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二)交易管理制度、業務規則、收費標準等向社會公開,交易規則符合國有資產交易制度規定;
 

  (三)擁有組織交易活動的場所、設施、信息發布渠道和專業人員,具備實施網絡競價的條件;
 

  (四)具有較強的市場影響力,服務能力和水平能夠滿足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的需要;
 

  (五)信息化建設和管理水平滿足國資監管機構對交易業務動態監測的要求;(六)相關交易業務接受國資監管機構的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