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權經紀人_國有企業增資的價款支付(出資方式)有哪幾種?

  股東出資方式是股東出資責任的一項重要內容,關系到股東與股東之間的利益,不僅應當符合法律的規定,還應當由全體股東協商一致,并在公司章程或者發起人協議中明文約定。股東一旦就出資方式達成一致,就應當按照約定的出資方式履行出資義務。相較于產權轉讓進場的要求,企業增資進場在價款支付方面更加靈活,投資方除現金增資外,亦可以選擇以非貨幣資產進行增資。但以非貨幣資產出資的,應當經增資企業董事會或股東會審議同意,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確認投資方的出資金額。
 

  《公司法》第27條和第83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或者股份公司的發起人可以以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公司注冊資本登記管理規定》第五條規定,股東或者發起人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 股東或者發起人不得以勞務、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特許經營權或者設定擔保的財產等作價出資。
 

  貨幣是一般等價物,貨幣出資是被普遍接受的出資方式,也是最簡單的出資方式,只要股東將貨幣匯入為設立公司開立的賬戶即視為出資完成。用于出資的貨幣可以是人民幣,也可以是外幣,但是外幣應是在中國可以自由兌換的外幣。這里需要注意的是,公司采用哪種貨幣為公司注冊資本的本位幣,即用什么貨幣來表示公司的注冊資本,比如用人民幣還是美元;當股東用于出資的貨幣與注冊資本本位幣不一致時,就會涉及匯率問題;過去允許約定匯率,現在要求即期匯率,即按照繳付當日的匯率進行貨幣折算。因此,匯率的變化可能影響貨幣出資股東的利益。
 

  因此,投資方以非貨幣資產出資的,其非貨幣資產包括實物資產、知識產權、股權、債權、金融性資產等。其中,實物資產包括不動產和動產,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并且移動將改變物的性質和使用價值的財產,主要包括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著物等;動產是指不會因為移動而改變物的性質和使用價值的財產,包括機器設備、運輸工具、原材料、各種貨物等。知識產權包括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企業字號、專有技術和商業秘密等。債權是指權利人享有的要求義務人按照約定履行義務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