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權經紀人_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如何進行內部決策?

  《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辦法》(32號令)第九條對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的內部決策程序進行了規定:“產權轉讓應當由轉讓方按照企業章程和企業內部管理制度進行決策,形成書面決議。國有控股和國有實際控制企業中國有股東委派的股東代表,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和委派單位的指示發表意見、行使表決權,并將履職情況和結果及時報告委派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