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規范管理企業產權界定工作,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根據《國有企業財產監督管理條例》以及《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頒布后的新情況,頒布了《國有資產產權界定和產權糾紛處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是企業產權界定最直接的法律依據。該《辦法》適用于全部或部分占用國有資產的各種所有制單位的產權界定,全民所有制單位與其他所有制單位之間以及全民所有制單位之間的國有資產產權的界定及產權糾紛的處理。
為了規范管理企業產權界定工作,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根據《國有企業財產監督管理條例》以及《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頒布后的新情況,頒布了《國有資產產權界定和產權糾紛處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是企業產權界定最直接的法律依據。該《辦法》適用于全部或部分占用國有資產的各種所有制單位的產權界定,全民所有制單位與其他所有制單位之間以及全民所有制單位之間的國有資產產權的界定及產權糾紛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