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產權交易機構在產權轉讓操作細節上存在不同,但大致流程類似。
根據北京產權交易所操作規則,轉讓方應當提交《產權轉讓信息預披露申請書》及附件等紙質文檔材料,委托北交所公開發布產權轉讓預披露信息。北交所負責對轉讓方提交的《產權轉讓信息預披露申請書》及附件等紙質文檔材料在3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符合信息預披露要求的,北交所向轉讓方出具《產權轉讓信息預披露申請受理通知書》,并依據轉讓方提交的《產權轉讓信息預披露申請書》對外發布信息預披露公告;不符合信息預披露要求的,北交所將審核意見及時告知轉讓方,要求轉讓方進行調整。
根據天津產權交易中心的操作規則, 轉讓方委托交易中心公開發布產權轉讓預披露信息,應當通過經紀會員向交易中心提交《產權轉讓信息預披露申請書》及附件等紙質文檔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