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權交易的轉讓方、受讓方應當對其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受托產權經紀會員應當對委托方提供的材料進行核實;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應當及時要求委托方予以補充或者更換。
產權交易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對信息披露的規范性負責,對產權交易主體資格、信息發布的充分性和準確性、交易條件設置的公平性與合理性、所提交材料的齊全性以及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應當履行的企業內部決策、轉讓行為審批、財務審計、資產評估、信息發布、價格確定等程序的履行情況進行審查。
產權交易的轉讓方、受讓方應當對其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受托產權經紀會員應當對委托方提供的材料進行核實;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應當及時要求委托方予以補充或者更換。
產權交易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對信息披露的規范性負責,對產權交易主體資格、信息發布的充分性和準確性、交易條件設置的公平性與合理性、所提交材料的齊全性以及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應當履行的企業內部決策、轉讓行為審批、財務審計、資產評估、信息發布、價格確定等程序的履行情況進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