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權經紀人_什么是公司減資?

  公司減資,是指公司資本過剩或虧損嚴重,根據經營業務的實際情況,依法減少注冊資本金的行為。公司減資的法律依據主要為: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條規定,公司需要減少注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第一百七十八條規定,公司增減少注冊資本,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同時《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公司減少注冊資本的,應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請變更登記,并應當提交公司在報紙上登載公司減少注冊資本公告的有關證明和公司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