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權經紀人_車輛類實物資產轉讓時,在北交所如何操作?

  國有企業在北交所轉讓車輛所有權時,有兩種方式可以選擇,
 

  一、通過北交所的實物資產轉讓交易系統掛牌或動態報價轉讓;
 

  二、通過北交所的公車處置平臺統一處理。這兩種方式的區別在于:
 

  1、通過公車處置平臺處理無需委托經紀會員代理機構,轉讓方直接與北交所相關業務人員聯系操作即可,北交所負責評估機構選擇、公示、預展、交易、車輛過戶等全流程手續;通過實物資產轉讓交易系統操作,必須委托經紀會員代理機構。
 

  2、通過公車處置平臺操作時,北交所按成交金額的5%收取綜合服務費(包含評估費用);以實物資產轉讓交易系統操作時,轉讓方需根據集團的要求選擇評估機構,自行完成相關手續,服務費按一般實物資產項目收費標準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