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權經紀人_債權轉讓通知的方式有哪些?

  債權轉讓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種:
 

  一是債權人通知債務人,債權人對其享有的債權已轉讓給第三人。《合同法》第80條規定“債權人轉讓債權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明確規定了負有通知義務的是債權人,如果債權人因特殊原因無法履行債權轉讓通知義務,受讓人憑債權轉讓憑證通知債務人也未償不可。
 

  另一種通知方式是債權人、受讓人、債務人共同訂立債權轉讓協議書。債務人在債權轉讓協議書簽字蓋章,可以認為債權人已盡債權轉讓通知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