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領會中發22號文中述及產權交易市場的要義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中發(2015)22號文件,簡稱《指導意見》】,于2015年8月24日印發,9月13日公布?!吨笇б庖姟纷鳛樯罨瘒衅髽I改革的頂層設計和行動綱領,迅速在產權交易行業產生共鳴效應。產權交易行業史上的一些老話題被再度提起和關注,主要是: “產權交易屬于權益性的、非標準化的資本市場” , “產權交易市場是資本市場的組成部分”。這種行業共識因冠以“首次”進而被廣泛傳為新聞 ,例如:“文件首次在國家層面明確產權交易市場是資本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 “國家層面首次明確了產權市場作為資本市場的政治地位、法律地位和市場地位。”
 

  置身于產權交易行業熱情響應《指導意見》、主動宣傳《指導意見》、努力貫徹《指導意見》的氛圍之中,筆者不僅身感同受,而且靜思以為:精神貫穿行為,總體統攬具體。《指導意見》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總體文件,尚有1+N個配套文件或實施方案,包括《國務院關于改革和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若干意見》[國發(2015)63號,簡稱《若干意見》]、修訂中的《企業國有資產交易流轉監督管理辦法》[簡稱《管理辦法》]等,緊隨《指導意見》陸續出臺;需要跟進施行,有序落實,做出成效。因此,《指導意見》述及產權交易資本市場的要義所在,不僅是產權交易行業當前學習宣傳《指導意見》的熱點和標志所在,同時也是受領擔當《指導意見》所賦予的使命任務的關鍵與核心所在,更是貫徹落實《指導意見》配套文件的前提與基礎所在??傊瑢W習領會《指導意見》的完整、準確、深刻、扎實程度,將關系到貫徹執行《若干意見》、《管理辦法》等配套文件實際工作的進展效果。原原本本、融會貫通、完整準確地學習領會《指導意見》的精神實質,學深悟透《指導意見》述及產權交易市場的要義所在,的確屬于產權交易行業的當下要務和當務之急。為此,筆者不揣淺薄,遂將個人學習領會《指導意見》的四點心得投作引玉之磚。
 

  一、圍繞“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主題來領會,深化產權交易市場改革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應有之義。
 

  《指導意見》這份長達1萬字的文獻,分8個章節30項內容。第1個章節“總體要求”中含1、2、3項內容,即,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從第2個章節第4項內容起,分專題依次闡述的內容是:分類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強化監督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加強和改進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為國有企業改革創造良好環境條件?!吨笇б庖姟吠ㄆ獓@“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主題進行闡述。其中,述及產權、股權、所有權、權益、股權置換、增資擴股、資本運作等,與產權交易資本市場相關的文字不少于30 處。需要注意的是,從字面和字量上來領會《指導意見》對于產權交易市場的指導意義,畢竟是初步的、淺層的?!吨笇б庖姟放c產權交易資本市場相關的內容,謀頂層、貫基層、管總體、攬具體,相當豐富、相當博大、相當創意、相當實在。史上諸多正反兩方面的案例表明,學習貫徹《指導意見》這樣的經典性文獻,需要通篇把握、突出主題、吃透精神、融會貫通;如果斷章取義、望文生義、淺嘗輒止、自取所需,往往會造成理解與宣傳偏頗、施行與落實走樣。因此,學習領會《指導意見》述及產權交易市場的要義,首先是緊緊圍繞“深化國有企業改革”這個主題。主題是綱,綱舉目張。從這個主題的要義中就不難領會到:“深化產權交易市場改革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應有之義”; 換言之:“產權交易市場改革要與國有企業改革同步深化”。至于產權交易市場改革如何深化?總體上,就是按照《指導意見》及相關配套文件精神,按照國務院及相關部委的具體部署,與國有企業改革同步,扎實有序向前推進。
 

  二、通過“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分題專述來領會,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聯動完善產權交易市場體系與機制。
 

  《指導意見》分題專述“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這是 對“總體要求”及其“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的延展與照應。“指導思想”中有“完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方面的闡述。“基本原則”的第三條為“堅持增強活力和強化監管相結合”。引起產權交易行業高度關注的“產權交易資本市場”的表述,正是出現在“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分題專述之中。由此可見,發揮“產權交易資本市場”的功能作用,在《指導意見》的總體架構中,從屬于“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范疇,二者存在聯動、互動關系。這種聯動、互動關系的實踐意義,就在于“政府更好作用”與“市場決定性作用”要相互協調,有機結合,貫穿到全面深化改革的整個過程。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將進一步調動產權交易市場體系和機制;產權交易市場體系和機制將以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為引領,進一步發揮合理配置資源、資產、資本的功能,轉而支持、支撐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與完善產權交易市場體系機制,共同產生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動力。這種聯動、互動的邏輯關系,在配套文件《若干意見》中也能夠得到印證?!度舾梢庖姟?ldquo;指導思想”的部分內容是:“正確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真正確立國有企業的市場主體地位,推進國有資產監管機構職能轉變。” 《若干意見》“指導原則”的部分內容是 :“按照市場經濟規則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以管資本為主,以資本為紐帶,以產權為基礎,重點管好國有資本布局、規范資本運作、提高資本回報、維護資本安全。”
 

  三、通過“以管資本為主推動國有資本合理流動優化配置”的次分題詳述來領會,產權交易市場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過程中的主體功能是:為國有資本流動更加合理、配置更趨優化提供配套的市場服務,放大融資功效。
 

  《指導意見》指出:“支持企業依法合規通過證券交易、產權交易等資本市場,以市場公允價格處置企業資產,實現國有資本形態轉換,變現的國有資本用于更需要的領域和行業。”本段論述的本源主體自不待說;那么,本段論述的對應客體是誰?是泛指向以管資本為主進行職能轉變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不是特指行政機關,不是特指各級國資監管部門,也不是特指哪一市場、哪類行業、哪些交易機構。關鍵詞“支持”的對象是誰?是國有企業。“支持”國有企業干什么?處置資產、轉換資本形態。在哪里、怎么樣處置資產和轉換資本形態?要通過證券交易、產權交易等資本市場,要遵循市場公允價格;其中,國有資本變現處置的部分,要用于更需要的領域和行業。這段論述的精辟要義所在,是正面主述以管資本為主進行職能轉變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部分內涵與外延,即,支持國有企業面向資本市場、利用資本市場、依托資本市場,以推動國有資本合理流動優化配置;側面輔述資本市場要以公允價格處置或變現國有資產、轉換資本形態,以實現國有資本合理流動優化配置。準確地說,定位產權交易市場為資本市場,是該段論述中心含義的關聯之義、拓展之義、重申之義,當然也屬于內在之義、應有之義?!吨笇б庖姟愤€提出,引入非國有資本參與國有企業改革。鼓勵非國有資本投資主體通過出資入股、收購股權、認購可轉債、股權置換等多種方式,參與國有企業改制重組或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資擴股。相應地,在《若干意見》中,將“強化國有產權流轉環節監管,加大國有產權進場交易力度”,列入了國有資產監管重點。 由此可以預見,“以管資本為主推動國有資本合理流動優化配置”會給產權交易市場帶來重大利好,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的市場存量將被持續放大,同時,資產處置和資本形態轉換的市場增量有望升高。
 

  四、通過“證券交易、產權交易等資本市場”的標準表述來領會, 產權交易市場的資本市場屬性在這里再度得以重申。
 

  所謂“再度得以重申”,即是說,歷史上,產權交易、產權交易規則乃至產權交易市場的資本市場屬性,在中共中央文件中就曾經有過述及。
 

  中共十六大報告提出:“在更大程度上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推進資本市場的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發展產權、土地、勞動力和技術等市場。”
 

  中共十六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置有 “五、完善市場體系,規范市場秩序” 的篇章,其中,“(15)大力發展資本和其他要素市場” 這個230字的段落, 全部用作專門闡述多層次資本市場的現實構成層次與持續構建方向。明確了產權交易業務、尤其是國有產權交易業務與資本市場業務的聯系和區分;明確了資本市場體系與現代市場體系相互關系;明確了我國資本市場的多層次構建、統合性運營、分行業監管、漸近式改革的顯著特色;明確了產權交易制度的現實定位和未來走向。茲將“(15)大力發展資本和其他要素市場”段落原原本本抄錄如下,與行業同仁再度重溫,以期體會其中的要義:
 

  “積極推進資本市場的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擴大直接融資。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完善資本市場結構,豐富資本市場產品。規范和發展主板市場,推進風險投資和創業板市場建設。積極拓展債券市場,完善和規范發行程序,擴大公司債券發行規模。大力發展機構投資者,拓寬合規資金入市渠道。建立統一互聯的證券市場,完善交易、登記和結算體系。加快發展土地、技術、勞動力等要素市場。規范發展產權交易。積極發展財產、人身保險和再保險市場。穩步發展期貨市場。”
 

  在 “五、完善市場體系,規范市場秩序” 這個篇章上,還有兩個段落,分別是,(14)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市場和(16)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以上3個段落是一個統一的整體。它全面、系統、透徹、精練地闡述了市場體系和市場秩序的內涵與外延。重溫這個篇章,可以體會到,黨中央文件中關于產權交易的資本市場取向、屬性、功能的闡述,是一脈相承并且與俱進的。22號文件中關于“產權交易資本市場”的標準表述,有其特定和顯著的歷史淵源、實踐基礎、宏觀價值。它要求從事微觀經濟工作,包括產權“轉讓”——在市場本位上宜稱“交易”業務的行業、單位、人士,放眼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歷史進程來描述產權交易的資本市場定位。
 

  為了進一步系統、完整、規范、準確地理解“產權交易資本市場”這個標準表述的要義,不妨立足產權交易行業的認知角度,進一步作些探討:
 

  一是,《指導意見》所述資本市場及其涵蓋下的證券交易、產權交易等細分市場,均屬廣義。而其核心含義是市場機制與市場體系,相關含義有市場活動、市場行為、市場領域、交易場所、交易業務、交易平臺,等等,不一而足。
 

  二是,資本市場包含但不限于證券交易和產權交易兩類細分市場。產權交易與證券交易同屬于一個資本市場,而不是各自擁有一個或一方資本市場。是否連續交易、是否拆細交易、是否標準化交易,屬于證券交易及其衍生業務與產權交易業務之間的限定,而不是資本市場與非資本市場之間的界線。
 

  三是,證券交易與產權交易同為資本市場中互為倚重的組成部分;產權交易市場屬于資本市場的基礎部分,它所負有的產權培育、資本孵化、股本再造、實物資產處置,以及轉移企業社會職能等項特別功能,為資本市場其它部分所難能替代。
 

  四是,國有企業是產權交易市場主體,非國有企業也是產權交易市場主體,產權交易行業是產權交易市場主體之一;作為產權交易市場的中介平臺,產權交易行業在各種所有制企業資產流轉和資本循環中發揮樞紐作用。
 

  五是,國有企業產權轉讓活動賴以展開的市場機制,迄今至少有十四、五年的運行史。此間產權交易行業的樞紐作用體現為,探索并采取與證券交易行業同工異曲、互為補充的業務模式,將“產權轉讓”這個企業本位的資產經營行為,通過改革創新,穩步過渡到“產權交易”這個市場本位的資本流轉行為。如果援用“證券交易、產權交易等資本市場”的標準表述來詮釋產權交易行業,則可以說,它是我國資本市場中主營整體性產權和非標準化資產的資本形態轉換業務、從事反連續式交易系列業務的分支行業。
 

  (轉自中國產權網-專家觀點欄目,本文作者為中國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機構協會副秘書長 王雙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