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應按照轉讓方在《產權轉讓公告》中明確的支付方式付款。在通常情況下,產權交易價款支付可分為一次性支付和分期支付二種方式。 《產權交易合同》……
繼續閱讀按照產權交易制度規定,交易資金統一進場結算。產權交易機構應當保證結算賬戶中交易資金的安全,開設獨立的結算賬戶,組織收付產權交易資金,不得挪作他用。 產權交易資金不得……
繼續閱讀產權交易資金一般以人民幣進行結算。以外幣結算的,交易雙方應當提前向產權交易機構提出申請(北京產權交易所外匯結算,要求提前簽署《外幣托管協議》),并以外匯管理部門限定……
繼續閱讀需要遞交產權交易保證金的產權交易意向受讓方應當在被資格確認后或遞交競買文件的規定時限內,按照《產權轉讓公告》約定的產權交易保證金數額,將資金通過銀行賬戶劃入產權交……
繼續閱讀《公司法司法解釋(四)》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在依法設立的產權交易場所轉讓有限責任公司國有股權的,適用公司法第七十一條第二款、第三款或者第七十二條規定的書面通知通知……
繼續閱讀公司法規定,股東向公司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時,其他股東享有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購買轉讓股權的權利,但關于股東優先購買權的行使通知、行使方式、行使期限、損害救濟等,公……
繼續閱讀根據32號令和《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操作規則》及其相關操作細則的精神,在確定受讓方后3個工作日內,產權交易機構組織交易雙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 其中,采用拍賣方式競價的產……
繼續閱讀《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轉讓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54號)對于非上市企業產權轉讓協議的內容進行了規定:“第二十三條 確定受讓方后,轉讓方應當與受讓方簽訂產權轉讓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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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號令對交易雙方何時簽訂《產權交易合同》未做規定。《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操作規則》及其相關操作細則規定,在確定受讓方后3個工作日內,產權交易機構組織交易雙方簽訂交易合同……
繼續閱讀產權轉讓信息公告期滿后,只產生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的,意向受讓方應在北交所組織下進行報價,報價不得低于掛牌價。該報價為項目的成交價格。 產權轉讓信息公告期滿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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