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科技型企業股權和分紅激勵暫行辦法》(財資[2016]4號)規定:本辦法所稱國有科技型企業,是指中國境內具有公司法人資格的國有及國有控股未上市科技企業(含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
繼續閱讀133號文明確國有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企業集團內的員工持股企業輸送利益,國有企業購買本企業集團內員工持股企業的產品和服務,或者向員工持股企業提供設備、場地、技術、勞……
繼續閱讀根據133號文,員工股權流轉應符合以下要求: 1、鎖定期要求。實施員工持股,應設定不少于36個月的鎖定期。在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持股的員工,不得在公司首次公開發行時轉讓股份……
繼續閱讀根據133號文,員工持股的入股價格及持股比例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要求: 1、員工入股的價格,應按照有關規定對試點企業進行財務審計和資產評估。員工入股價格不得低于經核準或……
繼續閱讀在員工出資方面,133號文提出了以下要求: 1、員工入股應主要以貨幣出資,并按約定及時足額繳納; 2、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員工以科技成果出資入股的,應提供所有權屬證明并依……
繼續閱讀為建立健全激勵約束長效機制,亦在總結以往實施國有企業員工持股過程中產生的底價處置國有產權、私分國有資產的問題,133號文針對員工持股試點可能出現的國有資產流失風險,確……
繼續閱讀根據133號文,參與國有控股企業持股的員工應符合以下條件: 1、以崗定股。 參與持股人員應為在關鍵崗位工作并對公司經營業績和持續發展有直接或較大影響的科研人員、經營管理人……
繼續閱讀《關于國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業開展員工持股試點的意見》(國資發改革[2016]133號)規定: 中央企業二級(含)以上企業以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所屬一……
繼續閱讀根據《關于國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業開展員工持股試點的意見》(國資發改革[2016]133號)133號文,員工持股應在符合以下條件的國有控股企業開展試點工作: 1、主業處于充分競爭行業和領……
繼續閱讀《中共中央 國務院 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中共中央文件 中發﹝2015﹞22號 (2015年8月24日)規定: 五、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 (十九)探索實行混合所有制企業員工持股。堅持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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